四川高考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1、申請時間:高考加分申請一般在高考報名時進行,具體時間以當地招生部門通知為準。
2、申請方式:考生需要在高考報名表中填寫相應的信息,如文藝、體育特長、軍訓成績等。同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審核程序:申請材料提交后,招生部門將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在高考成績公布后,可獲得相應的加分。
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需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2、不同地區的加分政策有所不同,考生需仔細閱讀相關政策,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
3、申請加分的考生需注意,加分并不等于錄取,其作用僅在于提高錄取機會。
四川高考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篇2】
在對考生排序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排序規則為: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按“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辦法投檔,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未錄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檔成績分科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在對考生排序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排序規則為: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四川高考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篇3】
下列四川考生,四川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加分后達到學校投檔條件的,向學校投檔,由學校決定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
(1)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235分,其漢族考生加分20分。
(2)攀枝花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220分,其漢族考生加分210分。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上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項目,原則上只適用于省內高校在川招生。
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時,若學校認可四川省上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則按四川省政策加分投檔,由學校根據其錄取規則決定是否錄取;
若學校明確認可的加分分值上限為20分,則投檔時按學校要求執行。請招生學校充分考慮四川民族地區的特殊性,從促進民族大團結、促進民族地區人才培養和經濟建設發展的政治高度,給予理解和支持。
四川高考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篇4】
四川高考加分項目包括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加10分等。具體加分項目如下:
1、烈士的子女:目前四川高考加分最多的一項是大部分省份加20分,只有少數省份只加10分。
2、退伍軍人: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高考加分最多的項目之一,一般為20分;服役期間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高考加分最多的項目之一,一般為20分;自主創業:大部分省份加10分,少數省份加5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考生。
四川高考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篇5】
1、本科提前批、專科提前批、省級公費師范生中的專科層次小學教育“一專多能”計劃的第一志愿按“根據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的辦法投檔。即根據考生所填報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未錄取考生中,按學校確定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在川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本科提前批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院校投檔時,同分考生排序規則按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院校招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國家專項計劃(含本科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國家優師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省屬高校幫扶專項計劃、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批的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專科提前批的平行第二志愿,鄉村振興計劃、省級公費師范生(不含專科層次小學教育“一專多能”計劃)、地方優師計劃,二類模式招生考試藏文、彝文志愿,各批次預科志愿,征集志愿(設置順序志愿的除外),均按“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辦法投檔,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未錄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檔成績分科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在對考生排序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排序規則為: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5.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檔前,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和高校報送的調檔比例,向各有關高校進行模擬投檔。高校報送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報送調檔比例的,首次模擬投檔一律按照105%進行。高校根據生源情況與省教育考試院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并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定調檔比例,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當所有高校在我省規定時間內確定調整計劃數和調檔要求后,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平行志愿只實行一輪投檔,不補投。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實行征集志愿補充生源。
6.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的投檔基準線按最后一次模擬投檔形成的分數測算值執行。
國家專項計劃(含本科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國家優師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省屬高校幫扶專項計劃、鄉村振興計劃、省級公費師范生(不含專科層次小學教育“一專多能”計劃)、地方優師計劃,本科提前批、專科提前批的平行第二志愿,二類模式招生考試藏文、彝文志愿,各批次預科志愿和征集志愿(設置順序志愿的除外)投檔時,各學校的調檔比例均為100%。
普通高校藏、彝文專業招收二類模式招生考試的藏、彝族考生,其藏語文、彝語文成績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前述專業錄取時,考生高考成績中的語文科成績按統考語文與藏語文或彝語文各按50%計入,其余科目按原始分計入;本科、專科投檔前,分別劃定藏語文、彝語文單科成績標準和高考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時,在藏語文、彝語文單科成績達標和高考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根據高考成績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檔原則向學校投檔,供學校審錄。投檔時考生不享受任何照顧政策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