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公務員行測考試法律常識
省考公務員行測考試法律常識(精選篇1)
一、概念
刑罰是刑法規定的由國家審判機關依法對犯罪人適用的限制或剝奪其某種權益的強制性制裁方法,我國的刑罰包括主刑與附加刑。
二、主刑
主刑是指只能獨立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主刑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我國的主刑有五種,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1.管制
(1)概念和特征
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罰方法。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謀生計,在勞動中與普通公民同工同酬。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2)期限
管制作為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3年。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
2.拘役
拘役,是剝奪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①探親;②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有期徒刑的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其他執行場所”,是指少年犯管教所等。
4.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并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被判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場所執行;凡是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5.死刑
(1)死刑的概念
死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方法。死刑是刑罰體系中最嚴厲的懲罰手段。
(2)死刑的適用對象
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附加刑
附加刑,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適用,又可以獨立適用。附加刑有四種: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省考公務員行測考試法律常識(精選篇2)
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由此,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年滿18周歲
2.中國公民
3.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每一位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都有權選舉出自己心儀的人大代表的選舉權以外,人大代表還有審議權,提案權表決權罷免權等,但是公考真題考察過比較多的是人大代表的非經批準不受法律強制措施。在憲法當中的明確規定就是第七十四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許可,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所以從這個條文中可以看到人大會議開會與閉會期間批準的主體是不一樣的。
除了討論選民的權利,選民的產生也是在考試中會進行考察的。雖然由選民自己選出人大代表更能促進公民的積極性,更好保障公民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但是我國的國情是人口眾多,地域寬廣,如果在全國都采取直接選舉方式的話,就會面臨諸多困難,比如選區劃分、發放回收選票、統計等等,所以我國的選民產生采取的是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縣級以下包括縣、自治縣、鄉鎮、民族鄉、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人大代表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而縣級以上包括全人大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是由下一級人大選舉產生。
省考公務員行測考試法律常識(精選篇3)
行測70分是個門檻,也就是說如果你行測突破70分就有可能有了進入面試的資格。當然這只是一個入門的門檻。如果到不了70分,連門也入不了!80分呢?說實話,行測突破80分的很少。但是一旦突破80分,那就表明,你的一只腳已經踏入了公務員的大門。但是行測突破80分,真的可能嗎?下邊是一位國考行測82分前輩的經驗,學習,借鑒。
人生就是無數次的選擇,轉眼又到了一年國考季。雖然不再考公了,但依然關注著咱們公務員考試經驗公眾號,經常看看里面的文章。在我備考的時候,很多公考前輩都積極分享自己的心得和體會,頗為感動。行測能拿到82分的成績,確實是意料之外。但我想除了上天眷顧給了我幸運之外,我的一些復習辦法也是必不可少的,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啟發。
一、加強練習。一定一定要多做題。我建議可以先做真題,熟悉行測的整體流程。然后再分模塊訓練,有針對性的強化自己的薄弱項。第3步就是要開始整套題的練習,在考前的1-2個月時,要確保每天做一套整題,這樣才會培養好自己的手感,不會在最后考試的時候慌亂。
二、總結技巧。不斷刷題的過程中,也要積極總結各種小技巧。比如邏輯題要學會文氏畫,數量題要牢記公式,尾數法、首數法等都是要熟料掌握的,甚至言語題都是可以總結出規律的。歡迎關注咱們公務員考試這個公眾號,每天分享公務員考試經驗。如果能對大家有些許的幫助,則我心甚慰。
三、懂得取舍。在考試的時候一定要合理安排時間,不僅需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答題流程,還要舍得放棄。可以在平時做真題的時候,記錄下每個模塊所用的時間以及錯題率,把正確率高的,或占分值大的模塊放在前面。
建議可以把資料分析放在第2、3個順序,因為一開始做題時頭腦比較清醒,先用自己擅長的題目預熱,此時再做資料題,既可以提高正確率,也可以提升速度。至于常識題可以利用剛剛發卷的這段時間簡單的看看,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