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建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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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施工質量管理的需要所進行的不定期的或階段性全面質量檢查稱為(綜合檢查)。
4.在施工質量檢查的方式中,設置施工質量控制點,指定專人所進行的相關施工質量的檢查屬于(跟蹤檢查)。
5.健康安全環境
6.環境管理體系的模式建立在一個由("策劃、實施、檢查、評審和改進")諸環節構成的動態循環過程的基礎上。
7.建筑產品的時代性和社會性決定建設工程環境管理的(經濟性)。
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用系統論的理論和方法從組織管理上來解決(生產事故和勞動疾病的問題)。
9.國家推薦標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的標準號是(GB/T-)。
10.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ISO/TC)推出ISO系列標準后,同年,我國將其等同轉換為國家標準(GB/T)系列標準。
11.國家推薦標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中"策劃"這個一級要素包括:"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法規和其他要求)"、"目標"、"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四個二級要素。
12.國家推薦標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中的一級要素"檢查和糾正措施"包括:"(績效測量和監視)"、"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和記錄管理"、"審核"四個二級要素。
13.國家推薦標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中的(管理評審)要素是PDCA循環中"A(處置)"的環節。
14.國家推薦標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中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要素是PDCA循環中"P(計劃)"的環節。
15.建設工程項目從立項到投產使用的各個階段都要持續不斷地考慮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問題,說明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持續性)。
16.國家推薦標準《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中的一級要素"實施與運行"中的二級要素有(應急準備和響應)。
17.國家推薦標準《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中的一級要素"規劃(策劃)"中的二級要素有(法律和其他要求)。
18.國家推薦標準《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中的(檢查和糾正措施)要素是PDCA循環中"C(檢查)"的環節。
19.《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和《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GB/T)》的相同點是(總體框架和運行模式)。
20.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整合成一個綜合管理體系,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態度是(支持)。
21.將質量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整合成一個綜合管理體系是(企業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22.質量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整合成一體化管理體系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降低企業建立體系的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益)。
23.建設工程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應該由(業主和承包商)來負責實施。
24.職業健康安全的條件和因素可能影響到的工作場所內的人員有(員工、臨時工作人員、合同方人員、訪問者和其他人員)。
25.下列活動中哪些是組織為落實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環境方針所進行的工作(建立與管理體系相對應的組織機構)。
26.建設工程項目健康安全與環境問題需要在項目的以下階段考慮(立項、工程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驗收、投產、使用和維護)。
27.環境是指(組織運行活動的外部存在)。
28.環境管理體系包括為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的結構、計劃活動、職責、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
29.建設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保護產品生產者和使用者的健康與安全)。
30.建設工程項目環境管理的目的是(保護生態環境,使社會的經濟發展與人類的生存環境相協調)。
31.建設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任務是(為達到工程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目的,所進行的指揮、控制、組織和協調活動)。
32.實現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方針,具體包括()方面的管理任務。
33.不同的組織(企業)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環境方針,并使該方針能夠得到(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
34.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包括為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所需的(組織結構、策劃活動、職責、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
35.組織為完成實現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方針所需要的管理任務,應當(提供人員、設備、資金和信息資源)。
36.組織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環境方針,并為之(確定工作過程和實行過程控制)。
37.合同管理
38.勞務分包合同中,由承包人負責辦理或獲得保險的是(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
39.工程分包合同協議書中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
40.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
41.有關分包人的工作,正確的說法有(分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42.有關分包合同價款,正確的是(分包工程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4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44.以下關于分包合同中再分包問題的表述,(分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是錯誤的。
45.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中,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承包人)負責編制。
46.勞務分包合同中,不屬于勞務分包人義務的是(完成水、電、熱、電信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信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47.勞務分包合同中,勞務分包人應(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所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8.勞務分包合同中,(工程承包人)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
49.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中,勞務承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
50.勞務分包合同中,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51.勞務分包合同中,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勞務分包人(無需)支付保險費用。
52.勞務分包合同中,由勞務分包人負責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的是(施工場地內勞務分包人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
53.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由(承包人)負責協調。
54.勞務分包合同中,勞務報酬計取方式可采用(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55.勞務分包合同中,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其勞務報酬應(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56.采用固定價格的勞務分包合同,可以調整價格的情況是(法律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
57.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人應(每天)將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
58.勞務分包合同中,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
59.勞務分包合同中,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天內進行核實。
60.有關勞務分包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61.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中,工程師一詞是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
62.以下不屬于施工合同文件組成的是(投標須知)。
63.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合同規定,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審查后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確認。施工過程中,發現該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本身存在缺陷,對此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64.工程師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其相應的費用應由(檢驗合格,由發包人承擔;檢驗不合格,由承包人承擔)。
65.發包人將其按合同約定采購的某種材料運至現場,經與承包人共同清點后由承包人保管。承包人在使用前抽樣檢驗認為合格后投入使用。施工過程中發現該種材料存在質量問題,由此造成的承包人費用與工期損失,應(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可以順延)。
66.有關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正確的描述包括(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
67.勞務分包合同中,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
68.甲公司取得某建設項目總承包資格,則該公司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一般被稱為(承包人)。
69.施工過程中由于一些意外情況導致暫停施工的,(視風險責任應由誰承擔而確定工期是否給予順延)。
70.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是(發包人)的責任。
71.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各部分出現不一致時,一般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做出解釋。
72.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一般不包括的是(補充條款)。
73.我國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74.在國際工程合同中,業主可以選擇某個單位作為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一般應與(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
75.乙公司是某建設項目中的專業工程施工單位,則該公司在分包合同中一般被稱為(分包人)。
76.以下對總分包合同關系的描述中,正確的表達包括(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各種相關資料)。
77.施工承包合同中規定的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應由(發包人)負責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