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軍招飛選拔程序具體安排
2024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海軍招飛選拔流程
(一)海軍招飛推薦報名(2023年10月至11月)。
符合海軍招飛報名條件的學生,從當地教育招生部門和學校領取或通過海軍招飛網下載《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報名表》和《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初檢預選體格檢查表》,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由所在學校逐級推薦報名海軍招飛。
(二)海軍招飛初檢預選(2023年10月至11月)。
海軍招飛設站地區學生攜帶報名表、體檢表、本人身份證、本人及父母(監護人)戶口簿,按規定時間到海軍招飛初檢站,進行身體基本條件篩查(無需空腹)和文化摸底,時間約半天。
海軍招飛網上報名地區學生持體檢表,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在規定截止日期前將報名表、體檢表及檢測報告等上傳海軍招飛網并郵寄至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辦公室審核;初檢合格學生參加下一輪檢測時,攜帶相關票據報銷初檢體檢費用。
(三)海軍招飛全檢定選(2024年1月至4月)。
海軍招飛初檢預選合格學生通過海軍招飛網如實填報政治考核信息,下載打印《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初檢預選合格對象登記表》,攜帶相關證件材料按指定時間地點前往海軍招飛檢測站參加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和政治考核,時間約3天。
海軍招飛辦將會同當地公安機關對檢測合格學生進行政治考核走訪調查。參檢學生和帶隊教師往返交通費按有關規定報銷,在站食宿由海軍招飛辦保障。
(四)海軍招飛審批錄取(2024年7月)。
高考結束后,海軍按照合格學生高考成績和飛行潛質檢測成績綜合評定,擇優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須將海軍航空大學飛行技術(航空飛行與指揮)專業填報為高考提前批第一志愿,不得兼報其他軍隊飛行院校,未被錄取的學生不影響報考其他批次院校。
海軍招飛錄取通知書于7月中旬發放,錄取院校為海軍航空大學。
2024面向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海軍招飛選拔程序
(一)海軍招飛推薦報名(2023年10月至11月)。
符合海軍招飛報名條件的學生,通過海軍招飛網注冊報名,下載填報《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報名表》,由所在院系推薦蓋章。
(二)海軍招飛初檢預選(2023年10月至11月)。
通過海軍招飛網下載填報《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初檢預選體格檢查表》,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后,按規定時間將報名表、體檢表及檢測結果通過海軍招飛網上傳并郵寄至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辦公室。海軍招飛初檢合格學生參加下一輪檢測時,攜帶相關票據報銷初檢體檢費用。
(三)海軍招飛全檢定選(2024年1月至3月)。
海軍招飛初檢預選合格學生通過海軍招飛網如實填報政治考核信息,下載打印《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初檢預選合格對象登記表》,攜帶相關證件材料按指定時間地點前往海軍招飛檢測站參加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和政治考核,時間約3天。
海軍招飛辦將會同當地公安機關對檢測合格學生進行政治考核走訪調查。參檢學生往返交通費按有關規定報銷,在站食宿由海軍招飛辦保障。
(四)海軍招飛篩選飛行(2024年3月至4月)。
海軍招飛全檢定選合格對象按要求前往指定地點參加空中實裝飛行,篩選飛行合格后主動放棄的,將追繳相關費用。
(五)海軍招飛審批錄取(2024年7月)。
海軍按照篩選飛行成績擇優確定錄取對象,并根據直接選拔招錄軍官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審批。
海軍招飛政審要求
海軍招飛的政審是全面了解、準確掌握招飛對象及其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與本人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主要經歷、社會交往等情況,確保招收的飛行學員政治合格。
政審考核含信息申報、談話考核、發函調查和走訪調查等環節,由海軍聯合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共同組織實施。
海軍招飛政審和公務員政審一樣,由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地方有關政府的人事、組織部門,派兩人以上的一個考察小組,到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召集同事(同學),領導(老師)等有關人員,以及考生本人,進行座談或個別面談的方式。
考察小組對考生進行組織考察
1、海軍招飛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地方有關政府的人事、組織部門,派兩人以上的一個考察小組,到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召集同事(同學),領導(老師)等有關人員,以及考生本人,進行座談或個別面談的方式。通過與人交談,來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現實情況,并聽取大家對考核對象的意見。
2、對考生的考察,要聽取所在院校班系、畢業分配辦公室等意見,查看學生檔案,還會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員的單位或街道,了解他們的現實表現及歷史情況,通過查檔,了解社會關系是否清楚。
3、對社會其他人員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會等了解情況,查閱考生檔案,并由其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個人表現的證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違法犯罪情況,了解清楚有無海外關系,由派出所出具證明意見。
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情況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干分子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干分子的,海軍招飛政審不通過。
海軍招飛的相關問題
一、海軍招飛是什么?
海軍招飛工作是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年9月自愿報名,通過初檢預選、全面檢測等,于第二年6-7月定選錄取。
海軍飛行學員在海軍航空大學接受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主要進行本科基礎教育和教練機飛行訓練。畢業且合格學員將取得本科學歷及工科學士學位,定為副連職軍官,授予海軍中尉軍銜。
二、海軍招飛工作是如何組織實施的?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從 1988 年開始,海軍、空軍直接擔負組織招收飛行學員的工作。海軍招飛工作,納入國家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是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軍委政治工作部統一部署和領導下進行。
目前,海軍已具備獨立招收全機種各類型飛行學員的綜合能力,正積極推動“岸基”向“艦載”招飛轉變,全面構建“具有海軍特色、適應艦載要求”的海軍招飛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