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知識點
2016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知識點:第一章會計法律制度
1.我國的會計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會計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會計法規。根據《立法法》,會計法律的效力最高,以下依次為會計行政法規、會計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會計法規。
2.我國的會計管理形成了會計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單位會計管理各有側重、協調發展的會計管理體制。
3.會計工作的行政管理:
(1)我國對會計工作實行的是“統一指導、分級管理”原則下的政府主導型管理體制;
(2)財政部作為全國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對全國的會計工作進行統一指導,對地方的會計管理工作予以指導、監督;
(3)地方財政部門在財政部的統一指導下,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管理工作。
4.我國目前的會計行業自律組織主要有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會計學會和中國總會計師協會。
5.單位會計工作管理:
(1)單位負責人的職責:①《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②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單位會計機構的設置:
一個單位是否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往往取決于以下幾個因素:一是單位規模的大小;二是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三是經營管理的要求。
(3)會計人員的選拔任用由所在單位具體負責。
(4)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
6.會計核算過程主要包括取得和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7.《會計法》規定: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是對會計核算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保證會計資料質量的關鍵。
8.《會計法》規定: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偽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是指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為前提編造不真實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是指用涂改、挖補等手段來改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的真實內容、歪曲事實真相的行為。
此外,使用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也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
9.會計檔案管理:
(1)管理部門: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
(2)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后,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3)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的會計檔案期限分為3年、5年、1O年、15年和25年五類。
(4)不得銷毀的會計檔案。正處于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對于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
10.我國實行的是單位內部監督、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
11.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1)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和對象: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
(2)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②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③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
④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3)企業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五個要素。
(4)內部審計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中有預防保護作用、服務促進作用和評價鑒定作用。
12.政府監督: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監督檢查主體,對本行政區域內各單位的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并依法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此外,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和權限,也可以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
財政部門實施的會計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對單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檢查。
(2)對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檢查。
(3)對單位會計核算情況的檢查。
(4)對單位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任職資格的檢查。
(5)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的檢查。
13.社會監督:
(1)社會監督的概念:
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由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鑒證的一種監督制度。
此外,單位和個人檢舉會計違法行為,也屬于社會監督會計工作的范疇。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行為,都有權進行檢舉。
(2)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范圍:
會計師事務所依法承辦下列審計業務:①審查企業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②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③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此外,會計師事務所還可以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不實或者不當的審計報告。
14.會計機構的設置:
(1)各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組織方式有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有關機構中配置專職會計人員和實行代理記賬三種。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15.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基本原則:
(1)按需設崗。根據本單位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
(2)符合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建立輪崗制度。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要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以促進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務和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4)要建立崗位責任制。
16.主要會計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崗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崗位;出納崗位;稽核崗位;資金核算崗位;往來結算崗位;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經營成果核算崗位;財產物資核算崗位;總賬崗位;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崗位;會計電算化崗位;會計檔案管理崗位等。
檔案管理部門的人員管理會計檔案,不屬于會計崗位。醫院門診收費員、住院處收費員、藥房收費員、藥品庫房記賬員、商場收款(銀)員所從事的工作,均不屬于會計崗位。單位內部審計、社會審計、政府審計工作也不屬于會計崗位。
17.會計人員工作交接,是指會計人員工作調動、離職或因病暫時不能工作時,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的一種工作程序。
會計人員未與接管人員辦清工作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18.交接的程序: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由單位領導人負責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3)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移交清冊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4)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后銜接,內容完整。
19.移交人員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會計資料移交后,如發現是在其經辦會計工作期間內所發生的問題,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經移交而推脫責任。
20.會計從業資格:
(1)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試制度,考試科目為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
(2)信息化管理制度
會計從業資格實行信息化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持證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及時記載、更新持證人員下列信息:
①持證人員的相關基礎信息;
②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情況;
③持證人員的變更、調轉登記情況;
④持證人員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情況;
⑤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⑥持證人員受到表彰獎勵情況;
⑦持證人員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職業道德被處罰情況。
(3)持證人員繼續教育制度
持證人員應當接受繼續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
(4)變更登記制度
持證人員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照片、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等基礎信息,以及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受到表彰獎勵情況等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持相關有效證明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在核實相關信息后,為持證人員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
(5)調轉登記制度
持證人員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辦理調轉登記手續。
(6)持證人員應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3個月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在調入地的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7)補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持證人員應當妥善保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如有遺失,持證人員應當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填寫補發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向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補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核實無誤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
(8)定期換證制度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
(9)會計從業資格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可以撤銷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
①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給予持證人員會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②超越法定職權或者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給予持證人員會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③對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作出給予會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持證人員以欺騙、賄賂、舞弊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10)會計從業資格的注銷
持證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注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①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②會計從業資格被依法吊銷的。
21.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1)會計專業職務分為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
(2)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三個級別,分別對應助理會計師或會計員、會計師和高級會計師。初級、中級會計資格的取得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制度。
22.會計違法行為涉及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具體種類包括責令限期改正、罰款、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行政處分、追究刑事責任等。
23.會計核算過程中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等違反會計核算法律規定的,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①責令限期改正;②罰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可以對單位并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③給予行政處分;④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⑤追究
刑事責任。
24.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5.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
計從業資格證書。
26.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27.《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2016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知識點:第二章結算法律制度
28.現金結算具有直接便利、不安全性、不易宏觀控制和管理費用較高等特點。
29.單位可用現金支付的款項有:
(1)支付職工工資、津貼;
(2)支付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款項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30.現金使用的限額:
一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確定。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的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確定。
31.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遵守下列原則:
(1)恪守信用,履約付款。
(2)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
(3)銀行不墊款。
32.(1)票據和結算憑證是辦理支付結算的工具。未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票據無效;未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格式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2)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必須做到標準化、規范化,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①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
②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寫“整”(或“正”)字。
③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面加“壹”。
④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范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擔。
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記載,兩者必須一致,兩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兩者不一致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⑤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33.(1)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2)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
①一個基本賬戶原則。
②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原則。
③守法合規原則。
④存款信息保密原則。
35.(1)票據是由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
(2)票據的特征:①票據是債券憑證和金錢憑證;②票據是設權證券;③票據是文義證券。
(3)票據的功能:①支付功能;②匯兌功能;③信用功能;④結算功能;⑤融資功能。
(4)票據行為是指票據當事人以發生票據債務為目的的、以在票據上簽名或蓋章為權利與義務成立要件的法律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承兌和保證四種。
(5)票據當事人:
①基本當事人。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和交付時就已存在的當事人,是構成票據法律關系的必要主體,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種。基本當事人不存在或不完全,票據上的法律關系就不能成立,票據就無效。
②非基本當事人。非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并交付后,通過一定的票據行為加入票據關系而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
(6)票據權利是指票據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7)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責任。票據債務人承擔票據義務一般有四種情況:①匯票承兌人因承兌而應承擔付款義務;②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擔自己付款的義務;③支票付款人在與出票人有資金關系時承擔付款義務;④匯票、本票、支票的背書人,匯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證人,在票據不獲承兌或不獲付款時承擔付款清償義務。
36.(1)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3)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37.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
(1)現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不能用于轉賬。
(2)轉賬支票。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3)普通支票。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38.支票的出票:
(1)支票的絕對記載事項:
簽發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欠缺記載下列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①表明“支票”的字樣;②無條件支付的委托;③確定的金額;④付款人名稱;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簽章。
(2)支票出票的其他法定條件:
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為空頭支票。《票據法》禁止簽發空頭支票。
39.支票的付款:
支票限于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
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H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是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40.簽發支票的辦理要求:
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地區、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銀行應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對屢次簽發的,銀行應停止其簽發支票。
41.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可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42.商業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
43.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①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②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③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44.簽發商業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欠缺記載下列事項之一的,商業匯票無效:①表明“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②無條件支付的委托;③確定的金額;④付款人名稱;⑤收款人名稱;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簽章。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必須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商業匯票。個人不能使用商業匯票。
45.(1)銀行匯票是由出票銀行簽發的,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單位和個人在異地、同城或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
(2)銀行匯票的記載事項包括:①表明“銀行匯票”的字樣;②無條件支付的承諾;③確定的金額;④付款人名稱;⑤收款人名稱;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簽章。
(3)銀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但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46.(1)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本票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商業本票是由工商企業或個人簽發的本票,也稱為普通本票。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我國票據法規定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
(2)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的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
(3)簽發銀行本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①表明“銀行本票”$J-字74;②無條件支付的承諾;
③確定的金額;④收款人的名稱;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簽章。欠缺上列六項內容之一的,銀行本票無效。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4)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見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
47.銀行卡交易的基本規定
(1)單位人民幣卡可辦理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但不得透支。單位卡不得支取現金。
(2)發卡銀行對貸記卡的取現應當每筆進行授權,每卡每日累計取現不得超過限定額度。發卡銀行應當對持卡人在自動柜員機(ATM機)取款設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計提款不得超過2萬元人民幣。儲值卡的面值或卡內幣值不得超過1000元人民幣。
(3)發卡銀行應當遵守下列信用卡業務風險控制指標:同一持卡人單筆透支發生額個人卡不得超過2萬元(含等值外幣)、單位卡不得超過5萬元(含等值外幣)。同一賬戶月透支余額個人卡不得超過5萬元(含等值外幣),單位卡不得超過發卡銀行對該單位綜合授信額度的3%。無綜合授信額度可參照的單位,其月透支余額不得超過10萬元(含等值外幣)。外幣卡的透支額度不得超過持卡人保證金(含儲蓄存單質押金額)的80%。
(4)準貸記卡的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貸記卡的首月最低還款額不得低于其當月透支余額的10%。
(5)發卡銀行通過下列途徑追償透支款項和詐騙款項:扣減持卡人保證金、依法處理抵押物和質押物;向保證人追索透支款項;通過司法機關的訴訟程序進行追償。
(6)單位卡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向其賬戶續存資金的,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不得交存現金,不得將銷貨收入的款項存人其賬戶。
(7)個人卡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向其賬戶續存資金的,只限于其持有的現金存入和工資性款項以及屬于個人的勞務報酬收入轉賬存入。嚴禁將單位的款項存入個人卡賬戶。
48.(1)匯兌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簽發匯兌憑證必須記載下列事項:①表明“信匯”或“電匯”的字樣;②無條件支付的委托;③確定的金額;④收款人名稱;⑤匯款人名稱;⑥匯人地點、匯入行名稱;⑦匯出地點、匯出行名稱;⑧委托E1期;⑨匯款人簽章。
(2)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
(3)匯人銀行對于向收款人發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49.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同城、異地均可使用,按結算款項的劃回方式分為郵寄和電報。
50.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付的結算方式。
51.國內信用證(簡稱信用證)是適用于國內貿易的一種支付結算方式,是開證銀行依照申請人(購貨方)的申請向受益人(銷貨方)開出的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支付款項的書面承諾。只適用于國內企業之間商品交易產生的貨款結算,并且只能用于轉款結算,不得支取現金。
開證行決定受理開證業務時,應向申請人收取不低于開證金額20%的保證金。
2016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知識點:第三章稅收法律制度
52.(1)稅收是國家為了滿足一般的社會共同需要,憑借政治的權力,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標準,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特定的分配形式。稅收的作用如下:
①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②稅收是國家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
③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政權的作用。
④稅收是國際經濟交往中維護國家利益的可靠保證。
(2)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三個特征。
53.稅收的分類:
(1)按征稅對象的不同進行分類(這是稅收最常見的一種分類方法):
①流轉稅類。如我國現行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等都屬于流轉稅類。
②所得稅類。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③財產稅類。如我國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車船使用牌照稅、船舶噸稅等。
④行為稅類。如印花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
⑤資源稅類。如現行資源稅。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體系進行分類:
①工商稅類。該類稅收是我國現行稅制的主體部分,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等。
②關稅類。該類稅收由海關負責征收管理。如進出口關稅、由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和船舶噸稅。
(3)按照稅收的征收權限和收入支配權限進行分類:
①中央稅。如關稅,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消費稅和增值稅,消費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②地方稅。如營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城市房地產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
③中央地方共享稅。如增值稅、所得稅、資源稅、對證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稅等。
(4)按照計稅標準的不同進行分類:
①從價稅。如增值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
②從量稅。如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③復合稅。如卷煙、白酒。
54.稅法及構成要素:
(1)稅法的分類:
①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②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等。
③按照稅法法律級次劃分,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
(2)稅法的構成要素:
稅法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總則、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稅免稅、罰則、附則等項目。
稅收實體法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稅人、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免稅、法律責任等。其中,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率是構成稅法的最基本的要素。
55.增值稅:
(1)增值稅概述: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和個人,就其貨物銷售或提供勞務的增值額和貨物進口金額為計稅依據而課征的一種流轉稅。我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銷售不動產除外)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
下列納稅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除個體經營者以外的其他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企業。
(3)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除低稅率適用范圍和銷售個別舊貨適用稅率外,基本稅率一律為17%。
(4)增值稅應納稅額:
一般納稅人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售額×適用稅率-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稅率
銷售額=全部價款+價外費用
(5)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①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②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③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
56.營業稅:
(1)營業稅概述:
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納稅人。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因此不屬于營業稅的應稅勞務。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于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2)營業稅的稅目和稅率:
①稅目。營業稅共有9個稅目,分別為: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
“營改增”試點:2013年8月1日,交通運輸業(鐵路運輸業除外)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2014年1月1日,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
②稅率。建筑業、電信業、文化體育業的稅率為3%;金融保險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稅率為5%;娛樂業的稅率為5%~20%。已納入“營改增”范圍的部分現代服務業,執行增值稅稅率。
營業稅的計算公式為:
營業稅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3)營業稅征收管理:
①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用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②納稅人自建建筑物銷售,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其銷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訖營業額或者取得索取營業額憑據的當天。
③納稅人將不動產無償贈予他人,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④營業稅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
57.消費稅:
(1)消費稅概述:
消費稅是指對消費品和特定的消費行為按消費流轉額征收的一種商品稅。
消費稅的計稅主要采用三種計稅方法:
①從價定率征收。
②從量定額征收。
③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征收。
(2)消費稅的稅目和稅率:
①稅目。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我國消費稅稅目共有14個,即煙、酒與酒精、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車輪胎、小汽車、摩托車、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
②稅率。消費稅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以適應不同應稅消費品的實際情況。
(3)消費稅征收管理:
①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②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納稅人委托個體經營者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貨的當天。
③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
58.企業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均為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指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其基本稅率為25%。
(2)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①收入總額。收入總額具體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
②不征稅收入。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a.財政撥款。b.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c.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③免稅收入。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a.國債利息收入。b.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c.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d.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④準予扣除的項目。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⑤不得扣除的項目。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的項目包括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企業所得稅稅款;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贊助支出;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等。
⑥虧損彌補。根據稅法規定,企業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59.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指對個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不僅包括個人還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質的企業。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每月收入額-350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每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每年收入總額-必要費用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4)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
①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②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③每次收入超過20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5)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其實際稅率為14%。
①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1-30%)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①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7)財產轉讓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合理費用-財產原值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8)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9)財產租賃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①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10)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60.下列人員為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義務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
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等。
61.稅務登記種類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停業、復業登記,注銷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納稅人稅種登記、扣繳稅款登記。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登記。
62.發票管理的主體是稅務機關。
63.發票的種類:
(1)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專門用于結算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使用的一種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
(2)普通發票。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前者適用于某個行業的經營業務,如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商業批發統一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等;后者僅適用于某一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用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
(3)專業發票。專業發票指國有金融、保險企業的存貸、匯兌、轉賬憑證、保險憑證;國有郵政、電信企業的郵票、郵單,話務、電報收據;國有鐵路、國有航空企業和交通部門、國有公路、水上運輸企業的客票、貨票。
64.發票的開具要求:
(1)單位和個人應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才能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得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時應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性復寫或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3)填寫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4)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打發票:開具后的存根聯應當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5)開具發票時限、地點應符合規定。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禁止倒買倒賣發票等違法行為。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65.納稅申報的方式主要有:①直接申報;②郵寄申報;③數據電文申報;④簡易申報;⑤其他方式。
66.稅款征收:
(1)查賬征收。查賬征收適用于財務會計制度健全、能夠如實核算和提供生產經營情況、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2)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方式適用于產品零星、稅源分散、會計賬冊不健全,但是能夠控制原材料或進銷貨的納稅人。
(3)查驗征收。查驗征收適用于納稅人財務制度不健全,生產經營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動性大的納稅人。
(4)核定征收。核定征收適用于: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③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④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⑤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⑥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5)代扣代繳。代扣代繳是指依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法定義務人,在向納稅人支付款項時,從所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收稅款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這種征收方式有利于加強對稅源控制,減少稅款流失,降低稅收成本,手續也比較簡單。
(6)代收代繳。代收代繳是指負有收繳稅款義務的法定義務人,對納稅人應納的稅款進行代收代繳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一般適用于稅收網絡覆蓋不到或稅源很難控制的領域,如受托加工應繳消費稅的消費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7)委托代征。委托征收是指受托單位按照稅務機關核發的代征證書的要求,以稅務機關的名義向納稅人征收零散稅款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有利于控制稅源,方便征納雙方,降低征收成本。
(8)其他方式。
67.稅收保全措施:
稅務機關責令具有稅法規定情形的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而納稅人拒絕提供納稅擔保或無力提供納稅擔保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
(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68.稅收強制執行: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
(1)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強制執行措施的范圍之內。
69.稅務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納稅主體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圍內依法代其辦理相關稅務事宜的行為。
稅務代理的特點:①中介性。②法定性。③自愿性。④公正性。
70.涉及稅務領域的具體行政處罰種類主要有:①責令限期改正。②罰款。③沒收財產。④收繳未用發票和暫停供應發票。⑤停止出口退稅權。
71.稅務行政復議:
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016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知識點:第四章財政法律制度
72.我國預算法律制度由《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有關國家預算管理的其他法規制度構成。
《預算法》是我國第一部財政基本法律,是我國國家預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預算法規的基本依據。
73.國家預算也稱政府預算,是政府的基本財政收支計劃,即經法定程序批準的國家年度財政收支計劃。國家預算是實現財政職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國家的施政方針和社會經濟政策,規定政府活動的范圍和方向。
74.國家預算的作用包括三個方面:
(1)財力保證作用。
(2)調節制約作用。
(3)反映監督作用。
75.我國國家預算級次結構是根據國家政權結構、行政區域劃分和財政管理體制要求而確定的。我國的國家預算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共分為五級預算,具體包括:
(1)中央預算;
(2)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
(3)地市級(設區的市、自治州)預算;
(4)縣市級(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預算;
(5)鄉鎮級(鄉、民族鄉、鎮)預算。
其中,對于不具備設立預算條件的鄉、民族鄉、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可以暫不設立預算。
76.我國的國家預算,根據政府級次,可以分為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按照收支管理范圍可分為各級總預算和部門單位預算。各級預算都要實行收支平衡的原則。
(1)中央預算。中央預算由中央各部門(含直屬單位)的預算構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數額和中央對地方返還或者給予補助的數額。
(2)地方預算。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構成。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的預算組成,包括下級政府向上級政府上解的收入數額和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返還或者給予補助的數額。
(3)總預算。各級總預算由本級政府預算和所屬下級政府的總預算匯編而成。由財政部門負責編制。下級政府只有本級預算的,下級政府總預算即指下級政府的本級預算。沒有下級政府預算的,總預算即指本級預算。
(4)部門單位預算。部門單位預算是總預算的基礎,各部門預算由本部門所屬各單位預算組成。單位預算是指列入部門預算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的收支預算。部門預算是市場經濟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基本組織形式。
77.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①審查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②批準中央預算和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③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①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及本級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②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③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④撤銷本級政府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3)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①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②監督本級預算的執行。③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④審查和批準本級決算。⑤撤銷本級政府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78.各級財政部門的職權:
(1)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職權:①具體編制中央預算、決算草案。②具體組織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③提出中央預算預備費動用方案。④具體編制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⑤定期向國務院報告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情況。
(2)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的職權:①具體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②具體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行。③提出本級預算預備費動用方案。④具體編制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⑤定期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本級總預算的執行情況。
79.各部門、各單位的職權:
(1)各部門的職權:①編制本部門預算、決算草案。②組織和監督本部門預算的執行。③定期向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預算的執行情況。
(2)各單位的職權:①編制本單位預算、決算草案。②按照國家規定上繳預算收入。③安排預算支出。④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
80.預算收入與預算支出:
國家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
(1)預算收入:
預算收入按歸屬可分為中央預算收入、地方預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共享收入;按來源
可分為稅收收入,依照規定應當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專項收入和其他收入。
①中央預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納入中央預算、地方不參與分享的收入,
包括中央本級收入和地方按照規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②地方預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納入地方預算、中央不參與分享的收入,包括地方本級收入和中央按照規定返還或者補助地方的收入。
(2)預算支出:
預算支出按主體可分為中央預算支出和地方預算支出。預算支出按用途劃分為經濟建設支出,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發展支出,國家管理費用支出,國防支出,各項補貼支出,其他支出。
中央預算與地方預算有關收入和支出項目的劃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對地方返還或者給予補助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上級政府不得在預算之外調用下級政府預算的資金,下級政府不得擠占或者截留屬于上級政府預算的資金。
81.預算組織程序:
預算組織程序包括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和調整。
(1)預算的編制:
①我國國家預算年度采取的是公歷年制。《預算法》規定,預算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中央預算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應當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編制。
各級政府預算草案的編制依據:a.法律、法規。b.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中長期計劃以及有關的財政經濟政策。c.本級政府的預算管理職權和財政管理體制確定的預算收支范圍。d.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預算收支變化因素。e.上級政府對編制本年度預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各部門、各單位預算草案的編制依據:a.法律、法規。b.本級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的部署。C.本部門、本單位的職責、任務和事業發展計劃。d.本部門、本單位的定員定額標準。e.本部門、本單位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預算收支變化因素。
③中央預算的編制內容:a.本級預算收入和支出。b.上一年度結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c.返還或者補助地方的支出。d.地方上解的收入。
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的編制內容:a.本級預算收入和支出。b.上一年度結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c.上級返還或者補助的收人。d.返還或者補助下級的支出。e.上解上級的支出。f.下級上解的收入。
(2)預算的審批與執行:
預算草案經審批生效,就成為正式的國家預算,并具有法律約束力,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
審批權:中央預算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各級預算由本級政府組織執行。具體工作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負責。
(3)預算的調整:
在預算執行中,因上級政府返還或者給予補助而引起的預算收支變化,不屬于預算調整。
①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必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
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的調整方案必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
③鄉、民族鄉、鎮政府預算的調整方案必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未經批準,不得調整預算。
82.決算:
國務院財政部門編制中央決算草案,報國務院審定后,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會審查和批準。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編制本級決算草案,報本級政府審定后,由本級政府提請本級人大會審查和批準。鄉、民族鄉、鎮政府編制本級決算草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
備案: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將經批準的決算,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83.預決算的監督:
對預決算的監督可以按不同標準作不同的分類。比如,按照時間先后,可以分為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按照監督的內容,可以分為對預算編制的監督、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對預算調整的監督、對決算的監督;按照監督的主體,則可以分為各級國家權力機關即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會對預算、決算進行的監督,各級政府對下一級政府預算執行的監督,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對本級各部門、各單位和下一級財政部門預算執行的監督檢查,以及各級政府審計部門對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情況實行的審計監督,等等。
84.我國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由《政府采購法》、國務院各部門特別是財政部頒布的一系列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組成。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1)政府采購的主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政府采購法》沒有將國有企業納入政府采購的主體范圍。
(2)政府采購資金為財政性資金。
(3)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由國務院確定并公布;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
(4)政府采購的對象包括貨物、工程和服務。
85.政府采購的原則:①公開透明原則。②公平競爭原則。③公正原則。④誠實信用原則。
86.政府采購具有以下功能:①節約財政支出,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②強化宏觀調控。③活躍市場經濟。④推進反腐倡廉。⑤保護民族產業。
87.《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
(1)集中采購優點:有利于取得規模效益、降低采購成本、保證采購質量、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有關政策取向,便于實施統一的管理和監督。缺點:難以適應緊急情況采購、難以滿足用戶多樣性需求、采購程序復雜、采購周期較長等。
(2)分散采購優點:有利于滿足采購及時性和多樣性的需求,手續簡單。缺點:失去了規模效益、加大了采購成本,不便于監督管理等。
88.政府采購當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各類主體,包括采購人、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
89.政府采購可以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以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其中,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90.(1)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
(2)政府采購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①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②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③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3)審計機關、監察機關、社會公眾等應當在政府采購的監督中發揮應有作用。
91.國庫集中收付是指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將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收入直接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的一項國庫管理制度。
92.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1)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概念:
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是指以財政國庫存款賬戶為核心的各類財政性資金賬戶的集合,所有財政性資金的收入、支付、存儲及資金清算活動均在該賬戶體系運行。
(2)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構成:
①國庫單一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收入和支出活動,并用于與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零余額賬戶進行清算,實現支付。在財政總預算會計中使用,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中不設該賬戶。
②財政部門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直接支付和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在國庫會計中使用。
③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授權支付和清算。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可以辦理轉賬、提取現金等結算業務,可以向本單位按賬戶管理規定保留的相應賬戶劃撥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及提租補貼,以及經財政部門批準的特殊款項,不得違反規定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和上級主管單位、所屬下級單位賬戶劃撥資金。在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中使用。
④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支出活動,并用于預算外資金日常收支清算。在財政部門設立和使用。
⑤特設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單位的特殊專項支出活動,并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在按規定申請設置了特設專戶的預算單位使用。
93.財政收入收繳方式、財政支出支付方式:
財政收入的收繳分為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兩種方式。
財政性資金的支付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
2016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知識點:第五章會計職業道德
94.(1)職業道德是指在一定職業活動中應遵循的、體現一定職業特征的、調整一定職業關系的職業行為準則和規范。
(2)職業道德具有職業性(行業性)、實踐性、繼承性和多樣性等特征。
(3)職業道德的主要作用有:促進職業活動的有序進行、對社會道德風尚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95.(1)會計職業道德是指在會計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循的、體現會計職業特征、調整會計職業關系的職業行為準則和規范。
(2)會計職業道德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①指導功能。
②評價功能。
③教化功能。
96.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1)聯系。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有著共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承擔著同樣的職責,兩者聯系密切。主要表現在:①兩者在作用上相互補充、相互協調。②兩者在內容上相互借鑒、相互吸收。會計法律制度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形成和遵守的重要保障。
(2)區別。①性質不同。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具有很強的自律性。會計法律制度具有很強的他律性。②作用范圍不同。會計職業道德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調整會計人員的內在精神世界;違反會計職業道德的行為,不一定違反會計法律制度。會計法律制度側重于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和結果的合法性,具有很強的客觀性。③表現形式不同。會計職業道德既有明確的成文規定,也有不成文的規范。會計法律制度是具體的、明確的、成文的規定。④實施保障機制不同。會計職業道德既有國家法律的相應要求,又需要會計人員的自覺遵守。會計法律制度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⑤兩者的評價標準不同。會計法律制度是以會計人員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為標準來判定其行為是否違法,而會計職業道德則以善惡為標準來判定會計人員的行為是否違背道德規范。
97.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主要內容:
(1)愛崗敬業。愛崗敬業是指忠于職守的事業精神,這是會計職業道德的基礎。
愛崗敬業的基本要求:①正確認識會計職業,樹立職業榮譽感。②熱愛會計工作,敬重會計職業。③安心工作,任勞任怨。④嚴肅認真,一絲不茍。⑤忠于職守,盡職盡責。
(2)誠實守信。誠實是指言行思想一致,不弄虛作假、不欺上瞞下,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諾,講信用,重信用,信守諾言,保守秘密。誠實守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也是會計職業道德的精髓。
誠實守信的基本要求:①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不搞虛假。.②保密守信,不為利益所誘惑。③執業謹慎,信譽至上。
(3)廉潔自律。廉潔是指不收受賄賂、不貪污錢財,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我約束、自我控制、自覺地抵制自己的不良欲望。廉潔自律是會計職業道德的前提,也是會計職業道德的內在要求。
廉潔自律的基本要求:①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②公私分明,不貪不占。③遵紀守法,一身正氣。
(4)客觀公正。客觀是指按事物的本來面目去反映,不摻雜個人的主觀意愿,也不為他人意見所左右。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沒有偏失,但不是中庸。客觀公正是會計職業道德所追求的理想目標。
客觀公正的基本要求:①依法辦事。②實事求是。③如實反映。
(5)堅持準則。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在處理業務過程中,嚴格按照會計法律制度辦事,不為主觀或他人意志左右。
堅持準則的基本要求:①熟悉準則。②遵循準則。③敢于同違法行為作斗爭。
(6)提高技能。提高技能是指會計人員通過學習、培訓和實踐等途徑,持續提高會計職業技能,以達到和維持足夠的專業勝任能力的活動。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①要有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能的意識和愿望。②要有勤學苦練的精神和科學的學習方法。
(7)參與管理。參與管理簡單地講就是間接參加管理活動,為管理者當參謀,為管理活動服務。
參與管理的基本要求:①努力鉆研業務,熟悉財經法規和相關制度,提高業務技能,為參與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②熟悉服務對象的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使參與管理的決策更具針對性和有效性。
(8)強化服務。強化服務是要求會計人員具有文明的服務態度、強烈的服務意識和優良的服務質量。
強化服務的基本要求:①強化服務意識。②提高服務質量。
98.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1)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
①職業道德觀念教育。
②職業道德規范教育。這是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核心內容,涵蓋的內容非常廣泛,應貫穿于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始終。
③職業道德警示教育。職業道德警示教育是指通過開展對違法會計行為典型案例的討論,給會計人員以啟發和警示。
④其他教育。
(2)會計職業道德教育途徑:
接受教育的途徑:①崗前職業道德教育,包括會計專業學歷教育及獲取會計從業資格中的職業道德教育;②崗位職業道德繼續教育。
自我修養的途徑:①慎獨慎欲。②慎省慎微。③自警自勵。
99.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組織與實施:
各級財政部門、會計職業團體、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對于促進社會經濟秩序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積極探索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組織與實施的制度和機制,齊抓共管,保證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的各項任務和要求落到實處。
(1)財政部門的組織推動:
①采用多種形式開展會計職業道德宣傳教育。
②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管理相結合。
③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聘用相結合。
④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法執法檢查相結合。
⑤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與會計人員表彰獎勵制度相結合。
(2)會計職業組織的行業自律:
會計職業組織起著聯系會員與政府的橋梁作用,應充分發揮中國會計學會、注冊會計師協會等會計職業組織的作用,改革和完善會計職業組織自律機制,有效發揮自律機制在會計職業道德建設中的促進作用。
(3)企事業單位的內部監督:
形成內部約束機制,防范舞弊和經營風險,并支持并督促會計人員遵循會計職業道德,依法開展會計工作。
(4)社會各界齊抓共管:
單位負責人要切實抓好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各有關部門和機構要重視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各新聞媒體要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100.會計職業道德檢查與獎懲的意義:
(1)具有促進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規范的作用。
(2)裁決與教育作用。
(3)有利于形成抑惡揚善的社會環境。
會計職業道德檢查與獎懲機制包括:
(1)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2)會計行業組織的自律管理與約束。
(3)激勵機制的建立。
